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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云南省地理信息行业 诚信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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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6 18:01:36

云南省地理信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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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花园西路45号金龙苑5栋201

关于开展2020年云南省地理信息行业 诚信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云南省地理信息行业 诚信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弘扬诚信理念,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我省地理信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形成积极健康的市场竞争机制,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征集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协会组织开展2020年云南省地理信息行业诚信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2020年1月10日——3月15日。

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相关附件材料(详见附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云南地理信息协会办公室。

申报事项

(一)申报材料请按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不受名额限制。协会会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条件自愿申报。

(三)不收取评审费。

(四)评选结果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地理信息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获得诚信单位名单云南省地理信息协会年度会员大会正式发布,对诚信单位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在官方网站及主流媒体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对外推介,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和民政厅备案。                     

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和忠:  13095367005     E-mail: 2310288991@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云培大厦209

 

附件:

1、云南省地理信息行业诚信单位评选工作方案

2、2020年云南省地理信息行业诚信单位申报表书

 

 

                                      

云南省地理信息协会

2020110

 

 


附件1

云南省地理信息行业诚信单位评选工作方案

弘扬诚信理念,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我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形成积极健康的市场竞争机制,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征集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决定开展云南省地理信息行业诚信单位评选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遵循市场规律通过加强信用监管、整治突出问题等措施,大力强化行业信用,适应新形势下抢抓机遇、应对挑战、抵御风险要求,维护公平交易、正当竞争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助力构建诚信社会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环境提高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的道德基础。

、工作目标

(一)树立诚信理念,提高行业信用在国家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大背景下,积极宣传行业信用建设成果树立行业诚信典范塑造行业诚信形象,创建优质服务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诚信建设快速发展

(二)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有序竞争。通过开展评选诚信单位活动,整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服务质量下滑趋势和不正当竞争、恶意拖(、费(及拖欠员工工资等违法失信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商业欺诈,激励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创建良好信誉,创造积累诚信无形资产的竞争机制。促使生产者、经营者重视提高成果质量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地理信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实现信息共享,完善诚信体系通过“以信促建”,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信用机制,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设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行业体系建设,维护地理信息市场秩序,逐步实现行业信息共享共治。

评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二)社会广泛参与,慎重评选的原则。

评选条件

(一云南省地理信息行业诚信单位申报信息由单位基本信息和评选内容信息构成,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详见附件 云南省地理信息行业诚信单位申报书),主要包括:

1、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单位信息、测绘资质情况,人员职称等内容

2、评选内容信息包括:

1)受到州(市)级以上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2)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银行、税务等不同主管部门授予的良好信用评级的证明材料。

3)获得国家或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评定的相关奖项、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

4)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相关产品发明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的证明材料。

5)国家(省、州市)在质量监督检查中项目成果质量批合格的证明材料。

6)为防灾救灾、应急保障、扶贫慈善等提供服务,受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者组织表彰的证明材料。

7)承担社会责任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具有民政主管部门相应票据的证明材料。

8)积极参加国际、国家及省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组织的活动并履行相关义务的证明材料。

9)承担社会责任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的证明材料。

(二)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无测绘资质证书而从事测绘生产经营活动的。

2、对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违法转包、分包的。

3、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测绘资质证书》的。

4、伪造、变造测绘成果的。

5、项目成果质量经质检判定为批不合格的。

6、侵犯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被查处的。

7、违反保密规定生产、使用涉密成果或因严重泄密被查处的。

8、未依法送审地图或未按审查要求修改即向社会公开的。

9、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10、被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吊销或降低资质等级的。

11受到其他行政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责的。

12、提供虚假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

13、拒绝、阻碍、不配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14、因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不良行为被法院终审判决承担责任或履行义务。不履行相关处罚、判决、裁定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五、评选对象

1、注册地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且在评选活动开始前注册期满一年并持有《测绘资质证书》的测绘地理信息单位。

2、属于云南省地理信息协会会员单位,且正常履职会员职责。

评选办法

(一)协会组委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单位提交的以下信息进行查询核实:

1、向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向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4、向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查询单位的项目执行信用情况。

5、向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查询有关依法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记录。

6、向申报单位地州(市)所在地国土测绘质量检查及监督管理部门征求意见。

7、查询申报单位完成的主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用户征求意见。

8、查询其他应当征集的申报单位材料。

(二)评审专家委员会由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和协会的有关专家组成,人数在7-11人(单数)。评委会按照评选办法,实行专家审议表决制,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方能通过。

评选结果

(一)在云南省地理信息协会会员大会上发布诚信单位名单,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

(二)通过省地理信息协会自媒体和行业主流媒体向社会进行宣传,树立典型、示范引领。

(三)向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主管部门上报诚信单位名单,建议在今后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活动中给予政策支持。

(四)对评为诚信单位的,协会将在中国地理信息协会的评优评奖的活动中作为优先推荐对象。

 

云南省地理信息协会

20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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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理信息协会是由本省持有测绘资质证书的测绘地理信息企业及相关专家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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